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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期执行不停歇 申请人喜领执行款

“真是没想到,疫情期间,法院还想着俺们!给法院点赞!”2020年4月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魏某感激地握着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鹏的手说道,并竖起了大拇指。

2014年3月的一天,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魏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魏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魏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西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8万元。2016年9月2日,西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16.6万元。

2020年2月12日,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值疫情期间,李鹏综合考量疫情防控与执行办案并重的必要性,积极探索新型执行工作模式,除了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还积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对其释法明理,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法官强大的执行攻势和耐心细致释法教育下,被执行人张某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

4月2日一早,经过严格的测温、消毒程序后,申请执行人魏某现场领取了16.6万元执行款,该健康权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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