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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不过的执行

“起床开门……”,随着执行法官的一声声吆喝,被执行人张某垂头丧气地打开房门,并怔怔地看着执行法官,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竟会在黎明前敲开自己位于偏远村庄的家门,更没有想到为着一起民事案件,一副亮铮的手铐会铐在自己的手上。

原来,2021年2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因动物致人损害赔偿产生纠纷把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申请人王某12500元,张某在判决后自行外出打工,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张某住处执行,但张某家门紧锁。近日某天晚上,该院执行局突然接到本院的执行联络员发现张某回家的电话后,立即组织干警赶赴张某的家,将其控制。

经过法律释明和耐心地思想工作,张某同意向亲戚借款赔偿,该案终于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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