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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讲理促和解

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当事人为亲属关系的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执行法官们都感到敬佩。

申请执行人王某是张某的堂弟媳,两人均是某村的村民。2019年6月张某建房,王某义务帮工。在帮工过程,王某受伤住院。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张某赔偿王某医疗费等4874元的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就向顺河法院申请执行。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亲属关系,对该案执行方法不当,会引起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加深,不利于社会矛盾化解,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就找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叔伯和兄弟姐妹到场,让他们与执行法官们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执行法官们首先给双方当事人说法,说清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已明确规定了的,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按法律规定就要受到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然后执行法官们还给双方当事人讲理,讲了双方当事人都是同村居住的亲属关系,重物一人扛不过,重活一个干不了,今后的很多事情还靠兄弟一起做,往后的困难还需兄弟一道克,兄弟是钢,兄弟是铁,兄弟团结才能硬过钢,胜过铁,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等等。

执行法官们的上述耐心说法讲理,不仅感动了张某和王某,也感动了在座的他俩父母叔伯和兄弟姐妹们,他们也你一言我一言地做王某和张某的思想工作。最后,王某表示只要求张某一次性给付3500元赔偿款,其自愿放弃1378元的执行标的额请求。张某也当场将3500元赔偿款兑现给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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