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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西华:拒不执行当老赖 还款且拘留

贾某因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告李某身体受伤和电动车损坏。原告李某以身体受伤请求赔偿为由,将贾某某起诉至西华县法院。2018年1月,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贾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贾某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也没有在规定期限向西华县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该院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被执行人贾某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仍然拒不履行,视判决书为儿戏,当起了“老赖”。

西华县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对被执行人贾某某决定拘留15日,并于当日送交拘留所看管。西华县法院依法再次作出《拘留决定书》,对被执行人贾某某,再次拘留15日,并于当日送拘留所看管。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贾某某经历两次司法拘留,却依然不思悔改,仍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案,在西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进行开庭审理。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被告人贾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被告人贾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随即表示,愿意借款履行义务。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贾某的赔偿款也掏了,牢房还要继续蹲着,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在这里,也奉劝其他逃避执行的老赖们,尽快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以免落得这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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